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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期征集客户的外汇资金,在保证客户本金到期安全的前提下,由中国银行的投资团队,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丰富的投资工具对客户资金进行运作和管理,业绩比照标准为普通定期存款利息收益。 | ||||||
| 根据投资者对投资期限和风险收益的不同偏好,中国银行设计出丰富多样的“汇聚宝”产品,该产品将主要投资在与利率、汇率、股指、信用主体、海外股票及股指挂钩的结构性保本产品,投资期限最短几个月,最长可达数年。目前,中国银行的“汇聚宝”产品起点金额为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 | ||||||
| “春夏秋冬”外汇理财A系列由一系列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的远期理财合约组成。与一般理财合约不同的是,“春夏秋冬”A系列的起息日都是未来的某个规定的日期。A系列产品期限结构标准化,起息日固定在每年的3月15日(春系列)、6月15日(夏系列)、9月15(秋系列)、日和12月15日(冬系列)、,故称之为“春夏秋冬”理财系列。目前,A系列交易币种仅为美元。 | ||||||
| 产品共包括春、夏、秋、冬及短期增发五个系列。短期增发系列期限投资期限为1个月,春、夏、秋、冬,每个系列按照投资期的不同,分为3个月期、6个月期、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六种产品。即,共有31款产品供投资者选择。 | ||||||
| 中国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期征集客户的人民币资金,在保证客户本金到期安全的前提下,由中国银行的投资团队,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丰富的投资工具对客户资金进行运作和管理。 | ||||||
| “搏弈”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与利率、汇率及其他指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投资期限最短几个月,最长可达数年。目前,我行的“搏弈”人民币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为50000人民币。 | ||||||
| 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境内非居民除外,简称“投资人”、委托以投资者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中国银行是国内首批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 ||||||
| 在投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投资人是委托人,中国银行是受托人资,投资人和中国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投资者的资金与银行的资金是严格分离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QDII)的货币种类有人民币和外币两种。 | ||||||
| 中国银行提供两种方式的个人外汇、黄金期权买卖业务,分别为:“两得宝”(卖出期权)和“期权宝”(买入期权)。 | ||||||
| 其中,“期权宝”是指客户可根据自己对外汇汇率、黄金价格未来变动方向的判断,向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买入相应面值、期限和执行价格的外汇或黄金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期权到期时如果外汇汇率或黄金牌价变动对客户有利,则客户通过执行期权可获得较高收益;如果外汇汇率或黄金牌价变动对客户不利,则客户可选择不执行期权。通过期权宝,投资者将实现双边操作,以小搏大。 | ||||||
| “两得宝”是指是客户在存入一笔定期存款(含美元金)的同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向银行卖出一份外汇期权。客户立即可收到一笔期权费;当期权到期时,客户还能得到一笔存款货币的税后利息收入。但是,银行有权决定是否行使期权。如果银行行使期权,客户将取回按原协定汇率折成相应的挂钩货币本金。否则,客户将取回原存款货币。通过投资两得宝,通过两得宝,投资者实现灵活投资,双重获利。 | ||||||
| 为提供多元化的客户服务,充分满足高端客户的收藏需求,中国银行设有纯金、纯银等实体贵金属的代销业务。尤其是在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后,中国银行与中国印钞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钞国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等指定贵金属经销商合作,不定期推出各款奥运题材以及其他纪念题材的实物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产品。近年来我行已成功代销“北京奥运本色金”、“北京奥运彩金”、“北京奥运银”、“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纪念章”、“郑和下西洋纪念章”等产品,深受客户青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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