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长期性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外汇贷款是我行以自主筹措的外汇资金向企业发放的贷款。贷款币种包括美元、欧元、英镑、日圆、港币等五种货币;根据企业的需要,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还可以将外汇贷款的浮动利率掉期为固定利率。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外银行的买方信贷相比,我行提供的外汇贷款用途更广泛,可以协助企业用于向任何国家或地区采购设备和材料。
 
  项目融资即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目前应用领域逐渐扩大,例如已应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项目上。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我行为客户提供土地整理储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融资品种。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和商用房开发贷款。
 
  银团贷款是从双边贷款发展而来的融资方式,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在同一贷款协议中按商定的条件向同一企业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我行针对客户日益增长的现金管理、降低交易成本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所开辟的新型业务产品。我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在核定客户账户透支额度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期内,将允许客户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进行透支,以取得资金满足正常结算需要的一种临时性信贷便利,是我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特殊的信贷工具。
 
  我行(代理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行)的委托,对其自主发放的贷款,按照委托行、代理行、借款企业三方签订的协议进行管理的一种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开立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承诺由银行在汇票到期后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企业可在我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用于支付货款,还可在我行办理相关的票据贴现手续,以实现短期资金。
 
  票据贴现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资金不足时,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贴现,我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收款人的银行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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